官方:2月6日零时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根据《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有关精神,决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
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方面,通知称,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不设通关人员限额。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
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如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由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
入境检疫方面,通知要求,自香港、澳门入境人员抵达口岸后凭海关健康申报码完成必要通关手续。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由海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者,入境后按要求进行居家、居所隔离或就医。结果为阴性者,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入境后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通知强调,为确保人员通关和跨境客运安全、有序、顺畅,进一步改善人员往来体验,口岸查验部门和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动态调度,做到内地毗邻香港、澳门口岸应开尽开,通关便利化措施应出尽出,内地与港澳跨境直通道路客运和铁路、水路、航空客运运力应用尽用。
通知称,上述措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民政部:要进一步重视“关口前移”和农村养老服务疫情防控******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通过视频会方式举办了全国养老机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题培训,解读《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政策,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切实把握好“乙类乙管”阶段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会议指出,《指南》的核心目标是“保健康、防重症”。《指南》充分吸收了前期养老机构防控工作经验,汇集了现行政策对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养老机构的各方面要求,是指导当前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重要文件。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指南》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地方实施细则或规定,进一步强化操作性,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对“乙类乙管”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策略的认识把握,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民政部门要适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提出封闭管理或有序放开管理建议,供其经科学评估后作出决策。
会议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关口前移”和农村养老服务疫情防控,通过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抗原检测、推动就医用药优先保障、落实分类分级健康服务、配备血氧仪和吸氧设备等措施有效落实“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要求。要建立农村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细化实化农村老年人疫情防护措施,以疫情防控为重点做好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
会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养老机构的经营运行情况,推动已有纾困政策的落实,同时重视发挥慈善组织等作用,鼓励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帮助养老机构。要继续强化“日调度”机制,动态跟踪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最新进展,加强抽查检查和监督指导,帮助基层解决落实防控措施的困难和问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